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0:5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9:43
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肯定是不合理的,同时加班应该也有加班费,但是有的工作规定就是每天8小时,个人为了生存需要去加班完成更多的工作量,这种就是属于自愿加班,就没有合不合理的说法了;具体也要看从什么角度看待这个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9:43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9:44
每天超出八小时工作应该说都不合理,但加班也是常态,如果能给加班费就可以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9:44
如果觉得薪水到位了就合理,要是对薪水不满意建议换个工作。毕竟工作没有不辛苦的,只要自己觉得薪水和工作量是成正比的就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9:45
怎么说呢,按法律上来说不合理,但是用工单位有需要可以,但要给加班费,而且每个月不能超过多少天有限定。还但是法律上是死的人和工作是活的,单位有这种工作需要能做你就继续,不能做就辞职,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