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学中的“三我”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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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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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5:36
本我(Id)对应于弗洛伊德早期的潜意识概念(尽管自我和超我也具有潜意识的方面)。本我是本能和力比多(本能所表征的心理能量)的蓄水池,是人格中的一个强有力的结构,因为它为人格的另外两个成分提供了所有的能量。
由于本我是本能的蓄水池,因此它与身体需要的满足有紧密而直接的联系。正如我们所注意到的,当身体处于一种需要状态时,就会产生紧张感。这时,个体会采取行动通过满足需要来减少紧张感。本我遵循弗洛伊德所称的“快乐原则”行事。通过减少紧张感,本我起到增加快乐并避免痛苦的作用。本我力求获得需要的即时满足而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去延迟满足。它只知道即时满足,驱使个体在有*的时候追求想要的东西。
本我是一个自私、追求快乐的结构,它是原始的、没有道德原则的,持续而不顾后果的。
本我不会觉知到现实,本我就像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当需要没有被满足时,就会大声哭泣或挥舞拳头;但他们并不知道怎样才能带来满足感,饥饿的婴儿无法靠自己找到食物,本我满足自己需要的方式,也只能是通过反射活动和实现愿望的幻觉,弗洛伊德将其称为原始过程思维。
自我(Ego)大多数儿童都知晓,他们不可能从别人那里获取食物,除非他们愿意面对这一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同时,除非走到厕所,否则他们必须延迟从释放*的紧张中所获得的快乐;另外,他们不能任意的发泄*和攻击欲。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会学会聪明而理智地应对外部世界,并形成感知、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能力——成年人正是使用这些能力去满足他们的需要。弗洛伊德将这些能力称为次级过程思维。
这些特征可以总结为理性或合理性,包含在弗洛伊德人格的第二个结构——自我之中,自我是人格理性的主人。它的目的并非阻碍本我的冲动,而是帮助本我减少紧张感,这恰恰是本我所渴望获得的。因为自我能够觉知到现实,它会决定何时以何种方式使本我的冲动获得最佳满足,它决定着满足本我冲动的恰当且受到社会认可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自我不会阻碍本我的满足。更确切地说,自我为了满足现实的要求而会对本我进行延迟或重新定向,自我以现实的方式去知觉与操纵环境。因此,自我的运作依据的是现实原则(现实原则与本我遵循的快乐原则相对立)。因此,自我可以控制本我的冲动,弗洛伊德曾用骑士和马来比喻说明自我和本我之间的关系。骑士必须去操纵、抑制和驾驭马原始而残暴的力量,否则马就会脱僵把骑士摔下来。自我有两个主人一一本我和现实,自我要不断去调节这二者之间冲突性的要求并使之妥协。另外,自我并非独立于本我。它对本我的要求总是会给予回应,并从本我处获得动力和能量。
自我是理性的主人,使个体在即使不喜欢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工作,因为如果不工作的话,就无法为家人提供食物和住所。强制你与不喜欢的人相处的力量也是自我,现实需要你表现出这样的行为,因为这样的行为是满足本我需要的一种恰当的方法。自我必须经常运用控制和推迟的功能。否则,本我冲动可能会控制和推翻理性的自我。弗洛伊德认为,必须保护我们自己免受本我的控制,并提出了保护自我的各种潜意识机制。
到目前为止,我们有了一幅处于斗争中的人格图像,自我试图去抑制本我同时又服务于它,通过知觉和操纵现实来缓解本我冲动的紧张。受我们一直试图去操纵的本能生物力量的驱使,人格在本我要求和现实要求之间走着钢丝,二者均需要时常保持警觉。
而荣格则认为自我是意识的核心、心灵的一部分,与知觉、思维、感受与记忆有关,是我们对自我的知觉,承担着清醒时的正常活动。自我的行为具有选择性,在我们所接收到的刺激中,只有一部分能够进入意识的知觉之中。
超我(Super ego)本我和自我并没有完整地呈现出弗洛伊德关于人性的画面。人性中还存在第三股力量一一股强有力的主要是潜意识的原则和信念,是个体在儿童时期所获得的是非观念。在日常用语中,我们将这种内化的道德称为良心。弗洛伊德称其为超我。人格的这一道德层面的基础在个体五六岁的时候就形成了,最初就是父母给我们制定的各种行为准则。通过表扬、惩罚和榜样,儿童认识到哪些行为在父母看来是好的,而哪些是不好的。使儿童受罚的行为形成了良心,它是超我的一部分;超我的另一部分是理想自我,包括使儿童得到表扬的各种好的、正确的行为。
通过这种方法,儿童学会了一套得到父母认可或拒绝的行为准则。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儿童会把这些学到的准则内化,奖励和惩罚变成了自我管理。父母控制被自我控制所取代。个体的行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这些目前大部分处在潜意识中的道德准则。这种内化的结果就是,只要我们实施(甚至只是想要实施)一些违反道德准则的行为,就会体验到内疚感和差耻感。作为道德的裁决者,在追求完美道德方面,超我是冷酷无情甚至是残忍的。在强度、非理性和坚持服从方面,超我与本我没有什么不同。但它的目的不仅是延迟本我追寻快乐的需要,而是要完全地*它们,尤其是要*性需要和攻击需要。超我既不争取获得快乐(像本我一样),也不是为了达成现实目标(如自我一样)。它仅仅是为了获得道德上的完美。本我迫切需要获得满足,自我试图去延迟满足它,而超我强调道德最重要。如本我一样,超我也不会对它的需要妥协。
自我被夹在这些坚持不懈且相互对立的力量中间。因此,自我有了第三个主人一一超我。弗洛伊德的观点是,可怜的自我在本我、现实和超我这三个方面的压力和三种危险的威胁下处境十分艰难。当自我过度紧张的时候,这种冲突的必然结果就是焦虑的形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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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划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超我。
1、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低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的。遵循快乐原则。
2、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其作用是调节本我和超我的矛盾。遵循现实原则。
3、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它的作用是:抑制本我的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追求完善的境界。遵循道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