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2 21:3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40
按照法律规定是有的。有上班提供劳动即应获得劳动报酬。但是由于自离(强行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以找不到劳动者本人,工资无法发放为由,冻结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41
可以的。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41
如果签有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你擅自离职肯定是拿不到工资的。但是,如果你能够找到公司有严重违反劳动法的事情(注意保留有力证据),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辞职,这样就可以拿到工资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42
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的辞职书,到期后才可以拿到全部工资 ,自己走属于自动离职,半个月工资是拿不到的,用手段是犯法就不值得了追答员工按劳动法走,有劳动法保护,他不敢不给你工资的,实在不给可以去劳动局告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5:42
嗯,是的,拿不到的,那是你自己走的,不是公司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