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1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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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5:13
全国* ( 刑侦、技侦 ) 考试简介 一、专业和级另设置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设:法医、痕迹检验、理化检验、文件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电子物证检验、心理测试技术、警犬技术九个专业。技术侦察队伍专业设:技术侦察(935),技术侦察(非935)二个专业。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范围为各级*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中从事法医、痕迹检验、理化检验、文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电子物证检验、心理测试技术、警犬技术和从事935、非935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国人厅发[2004]67号《证价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人民*(国家公务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加参加考试: 1、年满50周岁,且从事刑事科学技术或技术侦察专业工作满20年,并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 2、根据国人厅发[2004]67号文件中的《评价办法》规定,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 3、通过国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三、报名及审核程序 1、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专业考试报名表》,并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请直接用订书机装订在表上)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工作单位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报以考专业按要求一定要规范填写)。 2、审核程序 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申报人所在*会同人事局对《专业考试报名表》有关项目进行初审,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组织审查:一是要对照档案和有关材料的原件,确定申报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二是确认申报人近5年内公务员考核是否均在称职等次以上;三是确认申报人所申报的专业项目是否与其现工作岗位相符,且是否符合所申报专业级别对其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审查合格后,在《专业考试报名表》中的县级单位审批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所属州、地、市*。州、地、市*审核后,在市级单位审批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各州、地、市*政工部门整理汇总后,;连同电子文档及时上报。报至 ftp://10.192.23.1/ (用户:jxgl,密码:jxg)内“*厅”文件平内。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地区+年份+专业考试报名汇总表”,如“西宁2008年专业考试报名汇总表”。 四、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2009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实施:由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打印好的准考证移交省*厅,由省*厅*部人事处负责粘贴照片,盖章和发放,考试考务由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五、有关要求 1、申请以厍专业考试人员,应符合《评价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经审查合格后参加相应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按规定的专业范围和程序参加相应专业、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各地要严格掌握标准,保证申报质量。在实中不得随意降低条件。 3、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的人员将做出相应的处理。 4、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考试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领取准考证,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5:13
全国*(刑侦、技侦)考试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