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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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9:18
1、向*机关提起复议、复核 报案后,*机关却不同意立案,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时,书面通知报案人。报案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作出决定。 *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 的材料,应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报案人。报案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向*提起 申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 立案侦查 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提出的,*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 *发现*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接到控告、举报或者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其按照 管辖 规定向*机关或者*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的控申部门受理对*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和申诉,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其可以要求控告人、申诉人提供有关材料,认为需要*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3、向*提起刑事自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 自诉案件 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就包括向*机关提起复议、复核,向*提起申诉,向*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