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丢失了,如何提取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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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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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8:08
如果丢失《个人借款合同》,一般可以去银行申请借出留存银行的那一份合同来申请公积金还房贷,因各地公积金*不一致,具体需询问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还贷资料为:
1、借款合同;
2、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即个人在银行还款明细);
3、职工本人身份证;
4、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8:09
贷款合同丢了可以复印一份并盖上校对章后与原件同等法律效力,银行有档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