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房屋租赁中房屋产权发生变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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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4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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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08:06
你可以主张在A、B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承租了房屋。你有理由相信,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租赁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你也一直付租金,B从来没有提出异议。作为第三人,你无从了解A和B的关系或双方的沟通。你是善意第三人,不应该因为A、B婚姻关系的破裂而遭受损失,B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第十七条及《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我国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处理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可以决定。第二类是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则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原则上不适用夫妻相互代理权。但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该条第二项规定了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你没有证据证明A有B的授权。那么在租赁过程中,你是否曾与 B接触?中介是否有B的电话?有没有哪个环节你和B有过沟通或接触?这些都是比较关键的证据。
如果你什么证据都没有,当然最好还是和B沟通,取得她本人的同意。比如,剩余租期不长,让你临时去找地方搬也不容易,你会按时付租金给她,对她来说,都是一笔稳定收入,等等。理论上,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是善意第三人,B有权主张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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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08:07
房地产买卖: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卖人。房地产抵押: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均不发生转移。房屋租赁: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发生变化,使用权转移到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