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关于法律与良心的绝对真实的短故事22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4 00:07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1:52
误会:
早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对年轻人结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遗下一孩子。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着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着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着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
注:误会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无理智、无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体谅对方,反省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之下所发生。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对无知的动物小狗发生误会,尚且会有如此可怕严重的后果,这样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则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1:53
安徽丁某开大货车,时速10公里/小时,突然被人喊停,说出车祸了,他下车发现一电动自行车在车下,还有一具女尸,赶紧报警,警方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女方无牌照,由于丁位发现车祸及时停车承担全部责任。本案是典型的无罪案件。但是*两次补充侦查久拖不诉,经询问称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家属想亲人尽快出来,我接受*适用简易程序,做罪轻辩护的意见,该案判了缓刑。
家属有两个选择1、接受最轻辩护要求,亲人可以尽快出来,但是缓刑。
2、进行无罪辩护,80%可以判无罪,但是要四五个月才能出来,由于程序繁琐。
取保候审的请求检方未予批准。
这就是无奈,为了尽快出来,让无罪的人变成了有罪,你不认罪就要多坐几个月,司法程序的冗繁害死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1:53
对,这就是法律与良心的绝对真实故事很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1:54
的try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1:54
你得自己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