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的发票遗失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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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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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0:31
一般的*分为*专用*和普通*。
*专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普通*遗失没*专用*遗失手续那么复杂,比较简单点。
发现*遗失后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清单》、《〈普通*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企业全称、普通*全称、*字规号和*号),带上遗失声明报刊一整份,包括报头,公章,遗失*的情况说明(要求写:企业概况,遗失*的原因,企业的整改措施等,还要提供企业的*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开具过的,可能也要提供遗失*的存根联或记帐联。
不管是*专用*还是普通*遗失了都得接受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