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4 20:1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3:59
法律主观:开未婚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 身份证原件 ;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 委托他人办理 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4:03
法律主观:开未婚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 身份证原件 ;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 委托他人办理 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