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2 19:3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5:46
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但是可以进行补交。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5:47
未缴足、并非「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之全数未缴纳_故根据以下内部规定、应该劳动行政部门不予受理!2009/7/23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北京市高级人民*民一庭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5:47
请问楼上,是否您引用的规定包含这个意思,只要给员工上社保,虽然不是按照员工的真实工资上,但是根据国家规定,按最低下限基数上社保,单位就没有违法,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