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3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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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3:57
第一、明确区分举报和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举报制度和投诉制度。劳动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 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第二、通过快速有效方式进行举报。劳动者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可以通过快速有效的方式,如可以拨打本市劳动保障*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劳动保障服务网站等便捷的方式进行举报。 第三、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详实信息。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 立案 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管辖 。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