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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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46
现在通行的规定是,专票只要是真实的,税务部门都会认证,他们认证了不等于就可以抵扣了,是否该抵扣,还得由会计人员自己判断,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对税法相当熟悉,不该抵扣的抵扣了,自查补税,作进项税额转出就不用交罚款和滞纳金了,如果等们到企业查帐时查出来就不叫自查补税,他们就要加收滞纳金了,是否收滞纳金和罚款,关键看是你“自查补税”还是“被查补税”,性质不一样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46
这个问题很难说,明显认定牵强。站在我的角度,这个滞纳金实在是不应该交,即便企业明知不能抵扣而做了认证抵扣,国税端也有监管审核的责任;站在税收的角度企业与国税局永远处于弱势,但就这个问题,应该看你们高层的意思,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有必要向税务主管反映,争取一下;若金额较小,吃个哑巴亏;以后还要“相处”,以和为贵吧,不然以后频繁挑剔,得不偿失:还有,按中国人的风俗,应该提前表示一下。不管公司是否正常合法经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47
对于你的这种收行为,滞纳金是必须要征收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47
滞纳金是必须要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