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2 15:0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31
单位申请公租房辞职以后是不能继续住的,除非单位同意或者是缴纳一定的费用。单位申请公租房提供给职工住是单位的一种福利,辞职之后则不再享有。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已经入住了,如果是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更换单位后是不能继续住的。如果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申请的,是可以继续居住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32
一、辞职公租房可以继续居住;公租房当初是以单位的名义申请下来的,一直由你承租;所以你现在辞职和承租房无关,只要你继续交纳房租,就可以继续居住。
二、具体参考,公共租赁房第四章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1、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2、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扩展资料:
第四章
使用与退出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32
公租房指的是国家的扶持*,通过筹措一些特定的房源,面向社会低收入者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房屋性质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属于国家*的,国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承租给一些低保者居住,包括新就业的大学生,或者外来务工人员等。
公租房除了租金便宜以外,还有以下这些优势:
1,没有押金,没有物业费,而且公积金也可以用来交房租,这个对于低收入者来说,无疑是个很大的福利,而且交租方式可以选择月交,季交,租金也是低于市场价的30%-70%,在我们这里,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一个月可以低至几百块。
2,你申请了公租房,如果家里有孩子的,还可以就近入学。很多人为了孩子上学,也是跑了很多关系,那公租房也可以算是帮你解决一大难题了。
3,退休的老人还能申请到公租房所在地的居委会领取福利,这样老人也不需要跑来跑去,非常的方便。
有些单位为了给员工一些福利,也会给员工申请公租房,那如果员工离职了,自然就享受不到这样的福利了,是不能继续居住的,除非原来的单位同意你继续续租,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你离职了,凭什么单位还要给你这个福利呢。
所以说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离职之后,就要配合原来的单位及时的办理退房手续,如果个人还是很有必要申请的话,那么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申请,具体的申请条件可以到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了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33
应该说不能了 因为离开单位房子就不能让你住了 使用权属于单位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7:33
不能了,你都不是单位的人了当然不能继续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