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我国大一统朝代 他们在建立完善中央集权制度进行哪些创新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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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4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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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30 15:25
260年3月,忽必烈在汉族地主阶级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于即大汗之位;4月,忽必烈设立中书省,总管国家政务;5月,忽必烈颁布《即位诏》法令,并建元中统。由于忽必烈在中原汉地自行集会称汗,并且推行汉法,明显违背了蒙古传统,引起了阿里不哥和蒙古正统派的强烈不满,忽必烈与阿里不哥随即展开了四年的汗位战争。1264年阿里不哥战败,忽必烈夺得蒙古汗国的最高统治权。但他推行的“行汉法”主张却造成许多蒙古贵族的不满,拒绝归附忽必烈汗国,结果导致其他几个蒙古汗国纷纷敌对。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官。其后,相继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前代所置临时性的分遣机构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书省宰相行省事系衔,就与中书省的权限没有区别,嫌于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至元二十三年(1286),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相。延祐七年(1320),复罢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为平章政事。叶顺铁木耳(1324~1328)以后,某些行省又设丞相,视需要及任职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两员(从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两员(从二品),其品秩与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为一,置郎中、员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元末,有些行省还增置“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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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30 15:30
元朝中央设三机构、地方行省制度。中央设中书省,管理全国政务;设枢密院,管理军事;设御史台,负责监察官吏;地方设行省,设宣政院,管理全国宗教事务和吐蕃政务,在西藏委派官吏,西藏正式归属中央;设澎湖巡检司,管理澎湖和琉球,台湾正式归属中央;民族分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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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30 15:24
建立行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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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30 15:24
行省制,完善中央集权,是今天省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