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王安石《孟尝君传》赏析 字数500~~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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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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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17:29
1、转折有力,首尾无百余字,严劲紧束,而宛转凡四五处,此笔力之绝。(《唐宋文举要》引楼迂斋语);[3] 2、语语转,笔笔转,千秋绝调。(同上,引沈德潜语);[3] 3、此文笔势峭拔,辞气横厉,寥寥短章之中,凡具四层转变,真可谓尺幅千里者矣。(同上,引李刚已语);[3] 4、王安石的论说文《读〈孟尝君传〉》,全篇只有四句话、八十八字。它议论脱俗,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被历代文论家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一生立志革新变法的王安石,十分强调文章要有利于“治教”,要有益于社会进步。他曾说:“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又说:“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读〈孟尝君传〉》这篇论说文,就是为“有补于世”而作的。很明显,抨击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自然就会使读者认识到,不能像孟尝君那样,徒有“好养士”的虚名,而没有济世兴邦的才能,应该脚踏实地为振兴国家作出具体贡献。《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所以能成为“千秋绝调”,为历代文学爱好者传诵、欣赏,就是因为它文极短而气极长,就是因为在如何看待“孟尝君能得士”的问题上,王安石有务出新意、发人深思的脱俗看法。
孟尝君,姓田,名文,是战国时齐国的公子,封于薛(今山东滕县南)。他与当时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魏国的信陵君,都以“好养士”出名,称为“战国四公子”。孟尝
君当时有食客数千,可谓宾客盈门、谋士云集了。但是,王安石却不以为然。他认为“士”必须具有经邦济世的雄才大略,而那些“鸡鸣狗盗”之徒是根本不配“士”这个高贵称号的。孟尝君如果真能得“士”,也就可以“南面而制秦”,又何必赖“鸡鸣狗盗”之力而灰溜溜地从秦国逃归齐国呢?被世人赞为“孟尝君能得士”的例证“鸡鸣狗盗”故事,正是孟尝君“不能得士”的有力佐证。因此,孟尝君只不过是一个“鸡鸣狗盗之雄耳”。王安石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论证手法,一反“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无可辩驳地把孟尝君推到“鸡鸣狗盗”之徒的行列,使人耳目一新。真是寥寥数语,曲尽其妙,淡淡几笔,气势纵横,细细玩味,有很丰富的*内容。《读〈孟尝君传〉》作为一篇翻案性的论说文,并没有冗长的引证,长篇的议论,仅用四句话八十八个字,就完成了立论、论证、结论的全过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土,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为一立,开门见山提出议论的中心问题,即孟尝君能不能得士?“嗟呼!孟尝君特鸡呜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为一劈,陡然一转,否定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提出了作者对孟尝君的评价,即孟尝君仅仅是个“鸡鸣狗盗之雄”,实在劈得精巧,劈得有力。“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为一驳,驳“孟尝君能得士”,驳孟尝君“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紧扣主旨,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十分有力地证明,孟尝君是不能得士的。“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为一断,断“士以故归之”,断然肯定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劈,一驳,一断,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
王安石非常反对华而不实的文风,反对过于雕镂的文辞,主张“意惟求多,字惟求少”。他给祖择之书云:“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已。”《读〈孟尝君传〉》这一篇论说文,谋篇布局严谨自然,遣词造句也极其简练,文简意深,完全符合其“要之以适用为本”的行文用词原则。
孟尝君自秦国逃归齐国,《史记·孟尝君列传》有较详细生动的描述,是历史上一个情节曲折令人爱读的故事。但是,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中,没有引用孟尝君自秦逃归齐国故事中的任何情节,而是抓住最本质的内容,从“鸡鸣狗盗”成语着笔,这样,就省去了许多笔墨。“鸡鸣狗盗”这一成语,在文*用了三次。第一次“特鸡鸣狗盗之雄耳”,是为破“孟尝君能得士”而用;第二次“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是为破“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而用;第三次“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是为破“士以故归之”而用。三次所用,各在其位,各有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所以,读来并不使人感到重复累赘,反觉抑扬顿挫,琅琅上口,津津有味。可见王安石用词的精妙真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2]5、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全文不满百字,被历代文论家评为“千秋绝调”,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留下不少诗文名作,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名人的名作未必篇篇都是白璧无瑕,所以对名文不要迷信。他的这篇《读〈孟尝君传〉》就不是好作品。不管怎么吹捧它“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也不管怎么赞扬它“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这些看法全是表面的、形式的。问题的实质是这篇翻案文章论证不稳,站不住脚。主要缺点在两方面:翻案没有事实根据,推论又不合逻辑。
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huān)、冯煖(xuān)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否则这个案是翻不掉的。这正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避开它而翻案,只好想当然妄发议论:“嗟呼!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刘德斌对这种没有事实根据的议论不去批评反而赞扬作者不引《史记》记载“省去了许多笔墨”,抓住了“最本质的内容”。
读历史书不为习俗之见所束缚,敢于以怀疑的眼光去探索问题,这种精神是可取的。王安石这篇文章可取之处仅此而已。但是他不依据事实去翻案就大错特错了。科学的态度要求实事求是,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不值得学习。
证论问题当然离不开推论,但推论的大前提必须牢靠、稳固才行。“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得士就不要靠鸡鸣狗盗之力这个大前提是站不住的。因此“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的论据完全是主观臆断。刘德斌却认为这个断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对不合理的论断为什么不可以辩一辩呢?[2] 6、北宋著名*家、文学家王安石的名作《读〈孟尝君传〉》,言简意深,历代传诵。对此,王子野同志在《名文未必无讹》一文中提出批评。他说:“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他的理由是:“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 笔者不揣冒昧,斗胆来“翻上一翻”。
“鸡鸣狗盗之徒”不算“士”,王子野同志和笔者的意见一致,因而不再赘论。问题是“冯驩之类的人物”算不算“士”。根据《战国策》和《史记》的记载,冯驩(又作冯煖、冯谖)确实是个很有才能的人物:他“矫诏以债赐诸民”,为孟尝君“市义”,使孟尝君罢相回薛时受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他替孟尝君经营“三窟”,使孟尝君重返相位,而且“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但也仅此而已。孟尝君为相数十年,在治国安民方面有多少政绩呢?冯驩作为孟尝君的主要谋士,在治国安民方面给孟尝君出了多少主意呢?除了“以债赐诸民”在客观上减轻了薛地人民的负担外,还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呢?而且“市义”也好,“三窟”也好,并不是为了国富民强,而是为了巩固孟尝君在齐国的地位;至于三次弹唱“长铗归来乎?”更不是为了富国强民,而只是为了冯驩自己生活上的满足。——正是根据冯驩的所作所为,王安石把“冯驩之类”逐出了“士”的范畴,而归之于“鸡鸣狗盗之徒”。在王安石看来,冯驩和“鸡鸣狗盗之徒”是同类,他们之间的差别,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而已。当孟尝君满足了冯驩“食鱼”“乘车”的要求后,冯驩向自己的朋友炫耀:“孟尝君客我!”——这不是一个追名逐利之徒的形象吗?
《读〈孟尝君传〉》指出:“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可见,王安石所说的“士”,不是仅仅“为知己死”的人,而是指目光远大、为国为民的人。在王安石心目中,能为国立功、为民谋利的人才算“士”,而为自己或为某一个人谋利的人并不算“士”。这从他的《答司马谏议书》可以看出。他说:“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可见,王安石所谓“士”,是像他那样能为国兴利、膏泽百姓的人。在王安石看来,单纯为主子的个人安危荣誉出谋划策奔波效劳的人,如冯驩之流是不能列入士林的。因此,他不必“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战国策》和《史记》记载的史实,便合乎逻辑地否定了孟尝君善养士的说法。
总之,《读〈孟尝君传〉》不愧为名家名作。其立论的精当,论据的典型,论证的精辟,“足以为后世法”,值得学习借鉴。[2] 这篇文章也引出了一个著名成语:鸡鸣狗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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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17:30
1、转折有力,首尾无百余字,严劲紧束,而宛转凡四五处,此笔力之绝。(《唐宋文举要》引楼迂斋语);[3] 2、语语转,笔笔转,千秋绝调。(同上,引沈德潜语);[3] 3、此文笔势峭拔,辞气横厉,寥寥短章之中,凡具四层转变,真可谓尺幅千里者矣。(同上,引李刚已语);[3] 4、王安石的论说文《读〈孟尝君传〉》,全篇只有四句话、八十八字。它议论脱俗,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被历代文论家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一生立志革新变法的王安石,十分强调文章要有利于“治教”,要有益于社会进步。他曾说:“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又说:“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读〈孟尝君传〉》这篇论说文,就是为“有补于世”而作的。很明显,抨击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自然就会使读者认识到,不能像孟尝君那样,徒有“好养士”的虚名,而没有济世兴邦的才能,应该脚踏实地为振兴国家作出具体贡献。《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所以能成为“千秋绝调”,为历代文学爱好者传诵、欣赏,就是因为它文极短而气极长,就是因为在如何看待“孟尝君能得士”的问题上,王安石有务出新意、发人深思的脱俗看法。
孟尝君,姓田,名文,是战国时齐国的公子,封于薛(今山东滕县南)。他与当时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魏国的信陵君,都以“好养士”出名,称为“战国四公子”。孟尝
孟尝君与士人[6]
君当时有食客数千,可谓宾客盈门、谋士云集了。但是,王安石却不以为然。他认为“士”必须具有经邦济世的雄才大略,而那些“鸡鸣狗盗”之徒是根本不配“士”这个高贵称号的。孟尝君如果真能得“士”,也就可以“南面而制秦”,又何必赖“鸡鸣狗盗”之力而灰溜溜地从秦国逃归齐国呢?被世人赞为“孟尝君能得士”的例证“鸡鸣狗盗”故事,正是孟尝君“不能得士”的有力佐证。因此,孟尝君只不过是一个“鸡鸣狗盗之雄耳”。王安石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论证手法,一反“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无可辩驳地把孟尝君推到“鸡鸣狗盗”之徒的行列,使人耳目一新。真是寥寥数语,曲尽其妙,淡淡几笔,气势纵横,细细玩味,有很丰富的*内容。《读〈孟尝君传〉》作为一篇翻案性的论说文,并没有冗长的引证,长篇的议论,仅用四句话八十八个字,就完成了立论、论证、结论的全过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土,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为一立,开门见山提出议论的中心问题,即孟尝君能不能得士?“嗟呼!孟尝君特鸡呜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为一劈,陡然一转,否定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提出了作者对孟尝君的评价,即孟尝君仅仅是个“鸡鸣狗盗之雄”,实在劈得精巧,劈得有力。“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为一驳,驳“孟尝君能得士”,驳孟尝君“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紧扣主旨,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十分有力地证明,孟尝君是不能得士的。“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为一断,断“士以故归之”,断然肯定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劈,一驳,一断,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
王安石非常反对华而不实的文风,反对过于雕镂的文辞,主张“意惟求多,字惟求少”。他给祖择之书云:“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已。”《读〈孟尝君传〉》这一篇论说文,谋篇布局严谨自然,遣词造句也极其简练,文简意深,完全符合其“要之以适用为本”的行文用词原则。
孟尝君自秦国逃归齐国,《史记·孟尝君列传》有较详细生动的描述,是历史上一个情节曲折令人爱读的故事。但是,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中,没有引用孟尝君自秦逃归齐国故事中的任何情节,而是抓住最本质的内容,从“鸡鸣狗盗”成语着笔,这样,就省去了许多笔墨。“鸡鸣狗盗”这一成语,在文*用了三次。第一次“特鸡鸣狗盗之雄耳”,是为破“孟尝君能得士”而用;第二次“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是为破“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而用;第三次“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是为破“士以故归之”而用。三次所用,各在其位,各有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所以,读来并不使人感到重复累赘,反觉抑扬顿挫,琅琅上口,津津有味。可见王安石用词的精妙真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2]5、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全文不满百字,被历代文论家评为“千秋绝调”,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留下不少诗文名作,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名人的名作未必篇篇都是白璧无瑕,所以对名文不要迷信。他的这篇《读〈孟尝君传〉》就不是好作品。不管怎么吹捧它“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也不管怎么赞扬它“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这些看法全是表面的、形式的。问题的实质是这篇翻案文章论证不稳,站不住脚。主要缺点在两方面:翻案没有事实根据,推论又不合逻辑。
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huān)、冯煖(xuān)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否则这个案是翻不掉的。这正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避开它而翻案,只好想当然妄发议论:“嗟呼!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刘德斌对这种没有事实根据的议论不去批评反而赞扬作者不引《史记》记载“省去了许多笔墨”,抓住了“最本质的内容”。
读历史书不为习俗之见所束缚,敢于以怀疑的眼光去探索问题,这种精神是可取的。王安石这篇文章可取之处仅此而已。但是他不依据事实去翻案就大错特错了。科学的态度要求实事求是,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不值得学习。
证论问题当然离不开推论,但推论的大前提必须牢靠、稳固才行。“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得士就不要靠鸡鸣狗盗之力这个大前提是站不住的。因此“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的论据完全是主观臆断。刘德斌却认为这个断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对不合理的论断为什么不可以辩一辩呢?[2] 6、北宋著名*家、文学家王安石的名作《读〈孟尝君传〉》,言简意深,历代传诵。对此,王子野同志在《名文未必无讹》一文中提出批评。他说:“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他的理由是:“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 笔者不揣冒昧,斗胆来“翻上一翻”。
“鸡鸣狗盗之徒”不算“士”,王子野同志和笔者的意见一致,因而不再赘论。问题是“冯驩之类的人物”算不算“士”。根据《战国策》和《史记》的记载,冯驩(又作冯煖、冯谖)确实是个很有才能的人物:他“矫诏以债赐诸民”,为孟尝君“市义”,使孟尝君罢相回薛时受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他替孟尝君经营“三窟”,使孟尝君重返相位,而且“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但也仅此而已。孟尝君为相数十年,在治国安民方面有多少政绩呢?冯驩作为孟尝君的主要谋士,在治国安民方面给孟尝君出了多少主意呢?除了“以债赐诸民”在客观上减轻了薛地人民的负担外,还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呢?而且“市义”也好,“三窟”也好,并不是为了国富民强,而是为了巩固孟尝君在齐国的地位;至于三次弹唱“长铗归来乎?”更不是为了富国强民,而只是为了冯驩自己生活上的满足。——正是根据冯驩的所作所为,王安石把“冯驩之类”逐出了“士”的范畴,而归之于“鸡鸣狗盗之徒”。在王安石看来,冯驩和“鸡鸣狗盗之徒”是同类,他们之间的差别,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而已。当孟尝君满足了冯驩“食鱼”“乘车”的要求后,冯驩向自己的朋友炫耀:“孟尝君客我!”——这不是一个追名逐利之徒的形象吗?
《读〈孟尝君传〉》指出:“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可见,王安石所说的“士”,不是仅仅“为知己死”的人,而是指目光远大、为国为民的人。在王安石心目中,能为国立功、为民谋利的人才算“士”,而为自己或为某一个人谋利的人并不算“士”。这从他的《答司马谏议书》可以看出。他说:“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可见,王安石所谓“士”,是像他那样能为国兴利、膏泽百姓的人。在王安石看来,单纯为主子的个人安危荣誉出谋划策奔波效劳的人,如冯驩之流是不能列入士林的。因此,他不必“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战国策》和《史记》记载的史实,便合乎逻辑地否定了孟尝君善养士的说法。
总之,《读〈孟尝君传〉》不愧为名家名作。其立论的精当,论据的典型,论证的精辟,“足以为后世法”,值得学习借鉴。[2] 这篇文章也引出了一个著名成语:鸡鸣狗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