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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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9:47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8南京市安置房的预留款的利息是算的?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三条3.被拆迁人申购拆迁安置房的,其货币补偿款中的拆迁补偿款划转到所在区拆迁安置房财政专户,作为补拆迁人的购房款,实行封闭运作﹑专款专用。 根据宁政发(2010)263号五、拆迁安置房申购款的计息标准 :拆迁安置房申购款利息归被拆迁人,计息期不足一年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期大于一年(含一年)的按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