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4 01:3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4 03:00
(一)门急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300元起付标准(不含村卫生室),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00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 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当年度个人累计报销金额不足300元的结余部分可抵冲下年度起付标准。门急诊及住院(含门诊大病)基本医疗报销,全年累计封顶为105000元;一年内发生的*可报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报销后,自负费用累计超出8000元(上年度浦东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部分按70%比例大病减贫(大病保险),全年累计封顶为100000元;门急诊、住院、大病减贫(大病保险),全年合计最高限额205000元/人/年。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4 04:18
农村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与标准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供你参考)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