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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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0:43
法律分析:两年内丢失的*都可以到医院去补。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申报新农合报销必须凭医院开具的原始报销*(即*原件),一旦丢失将不能报销所有费用。但是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无法报销的难题,医保在人情上给出了妥协,两年内丢失的*都可以到医院去补,如果你可以补到的话就可以正常报销了。首先,可以先打个电话到医院财务部,说明情况,问如何补,需要什么材料。一般的话,需要出院小结,报销单位的证明(比如保险公司报销的,就到保险公司开者就职单位,居委会,村委会都行),看病时用的磁卡和医疗记录本,差不多就这些材料,就可以去医院财务部补打印。
其次,一般医院会有指定时间去补,不是每天都有的。所以要问清楚。如果是挂号的*,需要再挂号处去补。最后,补到了*,这样就可以不耽误报销啦。*丢了后可以去补*,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