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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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09:13
一般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基数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的15%以内可以税前扣除。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通知》(财税[2009]72号),对部分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做出调整。文件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新*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09:14
销售费用总额无*,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和宣传费总和抵扣限额为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延迟到以后年度抵扣。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