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买房有大红本不给法票咋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1 16:0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1 16:04
拨打12366服务热线。购房*是开发商收到全部房款后,必须向购房者提供的。居民在落户、办理产权时都要用到购房*。
《*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未按规定开具*的,可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其给予10000元以下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专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如果业主购买的商品房已经交付使用,但开发商拒绝开*,或者故意拖延不给开*的行为,可以及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国税部门将会对开发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