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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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7:46
浙江嘉兴法院的一场判决让房贷问题再次冲上热搜。法院的判决书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使得他不用背负开发商跑路后遗留的天价银行贷款。这次的判决结果在全国尚属首例,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讨论。
原来8年前这位购房者为了购买嘉兴的一处房产,向银行贷了392万的款项。闹心的是,在开放商跑路后,他买的房产成了一处烂尾房。这种情况男子该不该向银行还款?这才有了法院的介入。
一审购房者败诉许先生接到法院的传票,出席了这场官司。法庭之上,无论许先生说得多么可怜,多么声泪俱下,在清清楚楚的合同面前,都无法对最终的判决结果做出影响。
因为按照许先生购房时签订的合同以及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来看,银行方面并没有违反相关法规,并且有权利要求许先生继续偿还贷款。相反,许先生则有着明显违法的行为,需要做出相应惩罚。
一审的判决结束后,败诉的许先生更加郁闷了。他不仅需要把之前的欠款补上,而且还得支付额外的利息,甚至本人也会出现在失信名单上。这样下来,抗争的结果是得不偿失,不仅没能躲掉贷款,甚至负担更重了,代价十分惨重。
二审结果反转他向法院提出了申诉,希望法院再次审理案件。今年年初,许先生的上诉请求被通过,而这中间有疫情的耽搁,再加上疫情过后经济形势不太好,各地的购房热情不高,所以为了刺激消费,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嘉兴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就有对于许先生来说利好的消息。
因此2月底,许先生一案在二审的时候实现了反转。按照政府人道主义关怀政策,他不用再支付银行的贷款,剩余的贷款金额将全部由开发商承担。许先生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很满意,其他同期的业主也纷纷获利,困扰大家多时的问题就此解决。
事情虽然完美解决,但是这起案件的余波依旧存在。根据资料显示,这是全国首例购房者在房屋烂尾后不需偿还银行贷款的案件。之前的所有房屋烂尾受害者,都只能默默承受不应该背负的贷款压力,却没有办法为自己维权。
而许先生之所以二审能够反败为胜,主要是因为他的情况较为特殊,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因为按照许先生之前贷款时和银行的签订的条约来看:其中的第38条是银行在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增加的,和2021年编订的法律条款相抵触,不具备法律效益。
也就是说,许先生签订的贷款合同现在就是废纸一张,没有办法再对他造成约束。而且许先生的开发商破产跑路,没有将他先前支付的首付款归还,同样也没有将许先生的购房贷款归还给银行,这就造成了责任主体不清晰。许先生有权利解除条约,拒绝偿还贷款。
结语如果楼盘彻底烂尾,无论如何也救不活,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解除原先的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然后和银行方面沟通,如果签订的贷款合同没有异议的话,这份合同就会转移到开发商手中,购房者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7:39
法院判决的结果是不需要还。法院的判决书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使得他不用背负开发商跑路后遗留的天价银行贷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7:43
法院最后判决,该男子不用再继续支付贷款了,剩下的应该由房产的开发商来承担。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7:45
法院最终判决不用支付银行的贷款,剩余的贷款金额由开发商承担,这是全国第1次购房者,在房屋烂尾之后不需要偿还银行贷款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