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9 04:3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4:26
在2006年,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再次集结专家,对草把龙灯进行了深入的论证。专家们一致认为,草把龙灯对于研究楚文化民俗和传统手工艺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化价值。
然而,同年5月的申报过程中,保护中心虽然准备了详实的文字材料和影像资料,但因经费有限,他们借用杨市办事处子月村的服装,试图以龙湾为名提交。然而,省级专家的反馈并不理想,指出季节不符且服装过于现代,缺乏民间特色,首次提交的材料遭到了质疑。时间紧迫,截止日期为2007年正月初八,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正月初三便带着方便面奔赴龙湾镇进行实地拍摄。
尽管省级评审通过了,但在国家一级的第一轮评选中,草把龙灯并未过关。尽管如此,国家级专家的反馈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得益于潜江政府提供的5.4万元经费,保护中心决定重新开始,将积玉口的“菜花龙”纳入申报材料,增加了其份量。这一举措在三月份带来了积极的回报,潜江草把龙灯成功获得了省级保护项目的批准,为晋级国家级保护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草把龙灯,始于明末清初,其核心区域在潜江市龙湾、老新、张金一带,流行于境内水网湖区。草把龙灯的制作取材包括竹、朩、绳、以及稻草。一般分为7节、9节、11节和13节。每缝春节和遭遇瘟疫流行,汉地民间便有舞龙活动,百姓以龙为信仰祈求平安,新春贺岁,驱除邪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