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被单位威胁不给工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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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17:29
1.请假不可以,辞职也不可以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7条
请假也许很难但是辞职真不难,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依法辞职,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单位同意
2.但是他们的意思是,强行要走,不给工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5条第1款
据此不给工资的话就去劳动局投诉,那么单位的后果只能是既要给钱又被罚款
3.接着又威胁我,表示这个小地方,难道你还会去告的了我们吗
小地方就不能告吗,一级一级往上告他们人事关系还能上去吗
别信他们的忽悠了,首先你要相信法律的公证,其次你要相信只要有钱可以罚的时候有关部门的行动是相当坚决有力的
4.我现在手里只有一张底牌
没看明白你那算什么底牌,按照我的理解你既然没签劳动合同,你的底牌就应当是收集去收集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单位盖章和你名字的任何文件资料、出门证、厂牌、工作服、工资折等去证明你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才是你依*的王牌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17:30
你可以把这些证据拿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解决不了的,可以直接*告,地方小怎么了,就没法了吗?
不要怕,支持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17:30
如果是这样你就干脆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述是最好、最快的办法。因为你急着要回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17:31
直接去劳动局了,啥都不说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17:32
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17:32
老板的做法肯定不合法,走的时候拿不到钱,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后凡是收押金的公司一定不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