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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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8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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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5:47
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5:47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
你好,按规定是需要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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