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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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06:10
民间借贷案件当中借条*在判决完毕,并且对方已经履行义务结束之后,*就会将借条收回,因为此时双方当事人的民间借贷关系就已经完全的消灭了,那么按照规定是需要将借条撕毁或者是收回的。
一、民间借贷案件当中借条*如何追回?
民间借贷案件当中借条*在判决完毕,并且对方已经履行义务结束之后,*就会将借条收回,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二、没有借条应该如何起诉?
借钱给别人,碍于情面却没有打借条,最后多次讨要却无法要回,或者原先信誓旦旦的债务人现在却不知所踪,是许多借款人遇到过的问题,那么,遇到这种情形,该怎么办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如果没有借条,去*起诉时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借款事实的存在,*是不会受理该类案件的。此时,应该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依据所在,比如采取录音证据,或者证人的证词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借贷案件的起诉应当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据该意见第五条之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管辖。*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根据该规定,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为避免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起诉。
借条是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借款人一定不要因为碍于情面等原因而怠于行使这项权利,而给自己在最终债务追偿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现实生活当中,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到*进行起诉的也是比较多的,*在作出判决或者是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了,债务人履行相关的债务完毕之后,就需要将借条撕毁,或者是将借条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