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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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06:10
1、注意催讨。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2、及时起诉。借贷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提起诉讼。
一、朋友长期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钱财的合理使用能够发挥很大的用处,钱财的不合理使用会让自己深陷淤泥,无法自拔。借款人在借款之前需要思考自己借款的用处和是否有能力偿还,出借方在借钱给别人之前需要知道对方的具体情况,有多少风险和时候按期还款。双方之间应该签署借贷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