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没有公积金后来有了可以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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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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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0 06:15
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买房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后续条件符合时,可转为公积金贷款。转换条件:个人商业贷款连续还款1年以上,个人公积金连续缴纳满1年。满足条件后,向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转换手续,以享受公积金贷款较低利率,减轻还款压力。
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购房提取: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租房提取:职工租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4、离退休提取:职工离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5、异地转移:职工跨地区就业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异地转移;
6、终止缴存提取:职工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6个月内未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7、重大疾病提取: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医疗费用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8、死亡提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益人可以提取其公积金余额。
综上所述,对于最初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在连续还款商业贷款超过1年且公积金缴纳满1年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通过向相关银行或管理中心办理手续,以便享受更低的利率,从而有效减轻财务负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