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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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0 18:16
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第35 条的规定,除双方当事人另有协议外,卖方承担如下质量担保。
(1)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例如,机器能用于生产,轿车能用于安全载客,化肥能有助于农作物生长,等等。
(2)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并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卖方来说是不合理的。
例如,买方通知卖方其所欲购买的钻头是能钻透钢的钻头,或其所欲购买的粘合剂是用于粘合金属的粘合剂,卖方就必须提供适合此种特定用途的货物。但是,如果买方是凭他指定的商标选购货物,或者使用高度技术性的规格来描述他所需要的货物,那就可以认为买方是凭对自己的自信来选购货物,而不是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来为他提供货物,这时,卖方就不承担提供适合特定用途的货物的义务。
(3)货物的质量应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
(4)货物应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人容器或包装。如无此种通用方式,则应按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进容器或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