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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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1:45
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也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房产就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离婚时,男方不能要求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女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婚前女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解答:
婚前女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父母是否全额出资。
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也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房产就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离婚时,男方不能要求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女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女方对男方进行补偿。
实务中经常遇到的难点:
如果婚前女方父母出资购房时,没有说明购房款是赠与还是借款,法官会怎么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女方父母为女方婚前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
如果该出资款项是女方的借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债务是一方债务还是双方债务,然后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如果为借款的话,应当提供借款方面的证据,哪怕是转账记录、女方签字的借条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法院会推定房款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