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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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23:45
在道教的斋仪实践中,道士不仅燃灯以示敬意,还将这一行为与内修相结合,赋予其深远的象征意义。据《无上秘要》引用的《洞真天关三图七星移度经》记载,修炼者若能在子时点燃本命灯,早晨在行年处点燃灯,常年在太岁上照明,通过持续的愿念,能净化身心,真光内照,提升精神境界。行此法三年,可得夜光;若坚持九年,将获得身体光明,视力超群。
燃灯仪式也被与念诵和叩齿仪式结合,如《洞真智慧大戒经》中的"明灯颂",强调只有通过诵经与燃灯同步,才能得到诸天神明的庇护,避免魔障,使修行之路更为畅通。在唐代杜光庭的《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中,燃灯仪式成为一种正式的仪式,法师带领众人围绕灯烛进行咒祝,形成了一种庄重的仪轨。
到了南宋时期,斋法进一步发展,出现了诸如九幽灯仪和血湖灯仪等与“破狱”相关的黄箓类灯仪。这些仪轨与道教的救赎和解脱主题紧密相连,反映出当时对灵魂救赎的重视。元明时期,灯仪的种类和形式愈发丰富,成为了道教修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体现了道教仪式的丰富多样性和深远影响。
灯仪是道教斋醮中一种常见仪式,它以行仪的道士手持光辉朗明的“灯”为特征, 以象征上照诸天,下照地狱。灯仪一般都在日落以后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