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到哪些部门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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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12:10
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外汇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一、市外经贸和市外汇管理局是办理审批手续的,批复和批准文件
二、到市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备齐有关表格、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
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外资企业名称登记应提交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可至工商局领取);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到银行开验资帐户,申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可到市财政局去咨询),获得验资报告。
五、到市工商局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办理程序
领取《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备齐有关表格、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审批机关批准的公司章程;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该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外国、香港、澳门和台湾自然人投资者,在登记注册时可提交身份证和有效入境签证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无需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适用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公司。
(8)投资者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还应提交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9)住所使用证明文件;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公司。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公司的境外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2)其他有关文件。
六、到公安局刻印公章、财务章并备案
七、到质量监督局(所)领取机构代码证
八、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九、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十、到银行开基本帐户
建议去一趟市行政管理中心,那里有各个部门联合办公,可以一次性咨询多个部门并办理业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12:12
去红星路的行政服务中心就可以了~!外商投资企业要到外经贸局、工商局、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