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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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1:13
没有继承人的公民去世的,遗产一般由国家或者集体继承,比如死者生前是农村,村民去世以后遗产就由村委会继承,死者生前是城镇居民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但国家或集体在继承遗产时,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要先清偿被继承人拖欠的债务和税款。一、无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遗产由谁继承?
无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遗产由国家或集体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遗产确实无人继承,按照规定,国家或集体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了遗产继承的顺序,正常情况下公民去世以后名下的遗产可以由父母、配偶或者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也可以由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