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新交通法里驾驶证规定要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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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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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1:51
不要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1:52
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以上是要吊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1:52
主要责任以上,才吊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1:53
出了死亡事故,全部责任,驾驶证会注销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1:54
要追问没有余地?
追答应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