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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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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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2 07:11
代签的劳动合同如果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该劳动者也实际接受了劳动合同的内容,那么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反之,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即使双方已经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在履行,也认为代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