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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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14:31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一、订金可以退吗?
订金是可以退的,但是注意区别,定金是不可以退,定金具有确定性,和订金不同。交付的订金相当于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全额返还。而且订金数额可以约定,但是务必留收条或收据,它的保障效力低。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订金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交易习惯产生的。
二、订金退还有时间限制吗?
看具体的合同如何规定。定金一旦交纳是不能退款的,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款的。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购房定金要注意些什么?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只要其中一方违约,订金是可以无条件全额退还的。因此,订金要比定金好退的多,但我们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也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