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90年参军、 01年去牡市路桥公司 04年下岗。我看有说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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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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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9:24
现在交的多,退休后就拿的多。现在不交到时退休手续都不一定能办到头,在部队多少年都算似交费多少年,回到地方后单位是否给你续交,你也没说清楚。
下岗失业志愿兵的悲惨活 我们是近十年来从部队军转并下岗失业的志愿兵。想当年,我们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光荣入伍,成为解放军的一员,为部队建设,流血流汗,抢险救灾,巩固国防,维护和平作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戎马生涯十几年,把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无私的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我们无怨无悔。铁打的军营,流水的兵。由于工作的需要,我们转业回地方工作。转业安置的文件政策, 是国家用来维护和保障我们中晚年能有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而制定的。可是有些政府部门以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敷衍了事的安置。所安置的工作单位先后改制或破产,我们相继下岗失业,军转志愿兵成为企业改革和房改的牺牲品。房改政策反而使我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在部队没有享受到房改,到地方享受不到房改,令我们欲哭无泪。转业安置更是一塌糊涂,有关系的安置事业单位,无钱无权的安置到企业单位。安置的单位形同虚设,昙花一现,由于部队的技能单一,应用性差,年龄又偏大,有的安置到单位上班二、三个月就下岗、失业。好多家庭夫妻双双下岗、失业。让我们饱尝了生活的艰苦和辛酸。为部队的建设付出十多年的青春,政府所兑现的安置就这样忽悠了我们。实行货币安置后,我们同浙江省的安置费却相差好几倍。有的战友已年过五十,生活的困难更是苦不堪言。使得连养老金也交不起,许多战友的社保均已脱节,为了晚年的生活,东拼西借,勒紧裤腰带筹钱想去补交,可是补交社保费高的比高利贷还贵,(本来的月缴费标准是355元,补交要553元)把我们再次的拒之们外,犹如雪上加霜。为了生存,有的背井离乡,四处打工。有的因生活困难妻离子散。有的为找个稳定的工作花光省吃俭用存下的积蓄,工作无着落。有的至今上无片瓦、下无寸土。有的至今还未结婚……这些事例就是因为错过了人生中最佳的创业和致富的最好年龄及机会,形成了这个独特的弱势群体,使我们从一个有田有地的优秀青年,参军改志愿兵后成为无田无地的中年军人,又从两手空空的中年军人转业到地方当工人,改置后再又从吃不饱饿不死,将年近半百的工人来个下岗失业。造就了这批非工非农又非军的四类人员。我们默默地流泪,苦苦地挣扎。现在面临的困难更加艰巨,年龄一年大一年,身体一年差一年,再就业一年难一年,负担一年重一年,生活一年差一年。上不能赡养父母、下无力养育儿女。缺少经济来源,物价又飞速上涨,吃饭穿衣成问题,正常生活无保障。我们的现实生活是这样,党组织生活也是这样,有的十多年来组织生活没处过、党费没处交。这种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创建双拥模范城市;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不利于共建和谐社会。请有关部门和领导关注和重视我们这个群体。根据(国发(1983)16号)及八大部(1983)参务字第243号文件,和国务院、中央军委1978年3月7日颁发的国发(1978)223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志愿兵在政治上、经济上均享受干部待遇。同时,志愿兵在困难救济,福利待遇等,也均享受干部的待遇。这也就是我们当年尽好义务后,继续留队为国防建设作贡献的先决条件和政策保证。所以,我们强烈要求各级领导政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把我们的困难和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妥善解决以下问题:
1、 按失业、下岗军转干部待遇,请政府协调帮助解决养老和缴纳社会保险各费。
2、 按失业、下岗军转干部待遇,从二00四年九月份起补发基本生活费(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3、 企业军转志愿兵退休后和军转同级干部享受同等退休金标准和増加待遇及年终慰问待遇。
4、 对住院治疗后经医疗鉴定机构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志愿兵,实行病退。
5、 对年满55岁的大年龄志愿兵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6、 失业期间所中断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政府应尽快帮助我们补交到位和以后的生活补助。
陕西省渭南市“部分”下岗失业志愿兵
填名如下: 杨继承、吴学军、吝秦寿、阵涛等100多签名人,
2011年4月30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9:23
【军龄 工龄 合并计算】国劳字(67)382号规定:军龄加参军前的工龄,是指参军前的连续工龄。原从工作岗位上精简下放回家,又从家中应征入伍的退伍军人,其精简前的连续工龄可合并计算。对原从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岗位上参军的退伍军人,其参军前的连续工龄也可以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