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5:39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9:01
“八准”来自《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扩展资料
百度推广医疗行业创意要求严格按照“八准”和“八不准”。
“八不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19:00
主要是针对医疗行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