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7月份入的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到现在为止不满一年,可以享受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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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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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9:06
可以的。
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的次月15日起,职工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次月15日起,职工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无法具体给你,大概80%,详细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9:04
一般不支持的。
不过,你的医保卡只要有余额,就可以在指定药店或门诊的消费使用。
而享受报销待遇,医疗保险需要持续交纳达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分地区)就可以享受报销,且到指定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