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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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2 06:52
根据《关于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通告》,全天24小时禁止总质量49吨(不含)以上货车驶入;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货车驶入;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不符合规定车辆驶入;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洛阳瀍河回族区货车(含危化品运输车)禁行。
参考洛阳主城区货车禁行范围:西环路(含)以东、二广高速(不含)以西、新310国道(不含)以南、208国道(原洛栾快速路)与S238省道交叉口(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
政策来源:关于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通告
(通告截图)
禁行措施:
禁行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总质量49吨(不含)以上货车驶入;
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驶入;
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货车驶入;
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不符合规定车辆驶入;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或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管控期间,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禁行区内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