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应该在什么时候购买? 公司说未转正不购买可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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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2:34
1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合同,购买保险,不签订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要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不购买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购买或者给予保险补偿。
2 以不签合同、不购买保险的原因辞职的,企业要支付补偿金,6个月以下工龄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
下面是相关法律条文: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2:34
如果从2011社会保险法来说你入职就该给你买社保,如果从一些单位的实际操作来讲转正后再交大家也默认了,按照规定是入职一个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交纳五项社会保险。追问如果没有这样做,用人单位会有什么惩罚?
比如三个月了任然未签订劳动合同
追答鱼死网破的结果,你告到劳动监察会做相应处罚给你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然后企业会找理由辞退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2:35
一般入职都要买的,不过一些公司会在你试用期过后转正时一次性将你试用期未交的全部补上。追问这种合法吗?
追答合法,公司他会自己考虑,如果你在试用期就离职了,他何必帮你交社保浪费资金呢。只要转正后补齐就合法。我去过的的两个公司都是这样子的。正规公司不会忽悠你的。
参考资料:ogin-username
参考资料:ogin-username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2:35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必须要给新入职的员工缴纳社保,包括员工在试用期,但现在很多单位往往都是在转正后才给员工缴纳,试用期是不给缴纳社保的,可以跟单位协商解决嘛,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2:36
现在应该都这样的,转来正式工后才能交社保的,前几年更厉害,我是03年工作的,公司06年底才给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