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10:3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20:58
法律主观:继承人 是没有撤销权的。但是继承人是有权放弃 继承 的,而放弃 遗嘱 的权利应该在 法定继承 开始后行使,没有行使就是接受; 如果是通过遗赠而变成继承人时就需要在知道自己获得遗产后的两个月里行使放弃的权利,在期限内没有任何的表示就是放弃。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