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劝退签了离职还能告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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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7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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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8 11:18
可以。被迫签订劝退通知书,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还能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关系。被迫签订劝退通知书的,属于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一年之内,劳动者依旧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
辞退哺乳期女工如何赔偿
辞退哺乳期女工,除过失性辞退外,违法辞退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