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1 16:3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0:22
不可以。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协议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0:22
离婚需要两人同时签名,一个人不能单独办理。至于房子就要看产权证是你的名字还是女方的名字,或者是两个人名字。如果房子是你爸爸的名字就可以不用分割给女方,如果不然女方就有分房产的权利,不过最终都要看*怎样判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0:23
很抱歉的告诉你不能,因为离婚时候在办事处还要俩人签字,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0:23
1、按规定,要去结婚证颁证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两个人一起去。有关人身的,不宜委托处理,单位也不会接受。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0:24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