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与车不符 根据那条规定法规 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2 07:32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7:05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17 07:05
一、项目名称:道路运输证件过户。
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八条。
三、办理程序:企业、业户→窗口受理→审核办理
四、申报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新车主身份证(单位为代码证),工商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3、已在交警部门办理过户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照片两张;
4、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新车主与维修厂签定的维修合同及汽车维修竣工合格证;
6、原道路运输证及许可证原件。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物价局、闽财综 [2005] 55号收费、许可证正副本25元、运输证5元。
六、承诺时限:手续完整即时办理。
纵横法律网 胡晓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