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2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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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12:30
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多地社保费申报方式迎来重大调整。云南、重庆和浙江省率先实施改革,将社保费的申报和缴纳职责统一交由税务部门全权负责,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国家税务、财政、社保、医保等部门联合公告,所有服务将在6月14日公告后逐步调整。特别提醒,6月28日至7月1日暂停社保业务办理,7月1日恢复正常。登记、权益记录等事务仍需在相应的人力社保和医保部门办理,涉及退费申请的,需分别提交给税务、社保、医保部门。
对于个体工商户,批扣方式仍在过渡期,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银行代扣。如果有任何疑问,务必拨打12366纳税缴费热线或12333/12345医保专席寻求解答。以上调整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等五部门共同发布,适用于江西省的社保费申报,缴费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
请所有相关方密切关注这些变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务必及时咨询相关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