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21:4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7 09:11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7 09:11
不需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7 09:11
应该赔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