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22:3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29
协调没有结果后,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25
找媒体试试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30
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0:30
请关注最基层百姓的诉求,我是成都铁路局车辆段职工,我于99年至01年已是疑似至确诊的职业病,苯中毒,患者病人汪自艳,因成都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门诊部当时没有职业病认证鉴定资质,到04年才有资质,可拖延至08年才给予我认证鉴定?并且把我工作单位写作,成都东车辆段,原名是成都车辆段现在又是成都北车辆段正因为少写铁路局三个主体字,作为中央直属企业成都铁路局的下属用工单位不该犯违法违纪错误和渎职侵权行为不知为何?08年我拿到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苯中毒,是96年开始成都铁路局车辆段年年组织职工健康体检至08年的结论,用工单位和局疾控从疑似至确诊从没有通知过我就诊和疑似治疗?成都铁路局车辆段持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而他没有企业法人资质,成都铁路局车辆段段长冯德祥又不向用人单位成都铁路局相关部门汇报我的职业病史?他又不向成都铁路局法人武勇申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成都铁路局车辆段段长冯德祥违法乱纪指示成都铁路成都东车辆段整备队顶替成都铁路局车辆段到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整备队没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怎么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也没有我的职业病资料?我的医保卡是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另外,2011年元月我退休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成正常退休?依法依规合适吗?我在成都铁路局车辆段工作三十年,患职业病那么久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津贴,补贴,待遇,全没有享受?我与用工单位成都铁路局车辆段应合法持有三份证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但我只持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另外,11年6月11至12日两天早晨6点45分连续发生用人单位动用社会闲置人员对职业病人强行阻拦,恐吓,不准到成都铁路局去找局长?此事发生在青羊大道同和路小区66号门口天网监控作证,13日又发生在成都铁路局大门口早晨7点40左右两辆警车下来8名警察强行把我押往路局背后的一个派出所,如此对待职业病人成都铁路局大门口天网监控作证,他们不言不语,不问不问,关押至当日下午17时释放,有网络监控作证,也不办理任何手续和笔询问记录,请问这是谁之过,谁知错?他们为躲避法律制裁,有钱,有权,调动人马,对待在铁路工作三十余年患职业病十几年的职工吗?这样合法吗?请求管,管,问问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