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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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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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1 22:21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实施。
对于非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很多人存在疑问,小编为此咨询了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参与《条例》立法的专业人士。
Q1:非标电动自行车三年过渡期到什么时候?
《条例》规定,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Q2:为什么给非标电动自行车规定三年过渡期?
设置三年过渡期的主要依据和考量是新国标实施和保障群众财产权益。
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经实施,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再生产、销售。而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到法规实施之日(2022年5月1日),已至少使用三年时间。考虑到电动自行车的平均寿命为五年左右,设置三年过渡期能够较好地保障群众的财产权益。
同时,过渡期设置时间越长,安全隐患和对公众安全的威胁也越大。因此,结合国家部委要求、参考外省经验做法以及本省实际情况,经过多方论证,综合考量后,《条例》将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设置为三年。
此外,《条例》还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置换或者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来源:邢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