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老板不去后果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09:3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7 21:00
法律分析:如果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而中途退庭,将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在四十五日内终结案件审理。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可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该法:(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争议;(三)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管辖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若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